國際月經權益:印度最高法院裁決「月經健康為基本人權」

國際月經權益:印度最高法院裁決「月經健康為基本人權」

印度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 of India)於今年1月30日正式裁定,「月經健康與衛生」乃受印度《憲法》第14、第21、及第21A條與《國家教育權利法案》(the Right of Children to Free and Compulsory Education Act)保障的權利,並對印度各邦及聯邦屬地下令一系列強制性命令,探取措施以保障來經者的月經健康與衛生權利。

案件背景

是次判決緣於2024年由社會工作者 Dr. Jaya Thakur所興起的一項公益訴訟(Dr. Jaya Thakur v. Government of India, WRIT PETITION (C) NO. 1000 of 2022),訟書針對印度國內大量女童因欠缺基本的月經衛生設施而失學的問題,要求法院頒令全國實施以下措施:

  • 向六年級至十二年級女童(相等於本港小六至中六)免費提供衛生巾

  • 於所有國立、資助及寄宿學校設置獨立女廁

  • 於所有國立、資助及寄宿學校內提供一名洗手間清潔員

  • 提供三個層面的意識提升計劃,包括傳播對月經健康及打破月經污名的關注、提供合適的衛生設施以及資助或免費的月經用品予女性及年青學生(特別於貧困地區)、確保月經相關的廢棄物得到有效及衛生的處理、以及其他法院認為需要和合理的指示

法律論證基礎

法院的裁決以三項憲法權利作為論證核心:

  • 教育權(《憲法》第21A條): 教育權是生命權和人類尊嚴的一部分。若學童因生理現象(如經期貧窮)被迫缺課,即構成對基本受教育權的剝奪。

  • 平等權(《憲法》第14條): 無法獲得月經衛生管理措施,剝奪了女童在學校平等參與的權利。國家有義務補救因結構性劣勢(如經期貧窮)造成的障礙。

  • 生命權與尊嚴(《憲法》第21條): 生命權包括月經健康權和尊嚴地生活的權利。獲得安全、有效和負擔得起的月經衛生管理措施,有助於女童達到性健康和生殖健康的最高標準。

法院認為,教育權是一種「乘數權利」,因為它賦予人們行使其他人權的能力。教育權是生命權和人類尊嚴這一更廣泛框架的一部分,沒有受教育的機會,這些權利就無法實現。《憲法》第 21A 條和《國家教育權利法案》規定的基本受教育權包括免費、義務和高品質的教育。免費教育包括所有會阻礙兒童接受和完成初等教育的費用或開支。因此,若學童因生理現象導致被迫缺課(如因經期貧窮導致),即構成對教育權的剝奪 。

平等權透過平等參與的權利來體現。同時,機會平等要求每個人都有公平的機會獲得必要的技能以享受益處。無法獲得月經衛生管理措施,剝奪了女童在學校平等參與的權利。缺乏教育的連鎖反應是日後無法參與生活的各個方面。而在《憲法》第14條的實質平等原則下,國家有義務補救因個人、體制、系統和環境障礙而造成的結構性劣勢,因這些劣勢阻礙了權利在現實中的實現。

法院亦明言《憲法》第21條規定的生命權包括月經健康權。獲得安全、有效和負擔得起的月經衛生管理措施,有助於女童達到性健康和生殖健康的最高標準,而健康的生殖生活權利亦涵蓋了獲得有關性健康的教育和資訊的權利。同時,生命權亦包括尊嚴地生活。無法獲得月經衛生管理措施,女童的尊嚴亦將受損,因為尊嚴體現於使個體能夠免於屈辱、排斥或可避免的痛苦的條件中。隱私權與尊嚴亦密不可分,因此,國家不僅要避免侵犯個人隱私,更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保障個人隱私免受他人侵犯。

法院命令:持續強制令(Continuing Mandamus)

法院下達「持續強制令」,要求各地政府於三個月內落實以下措施:📌

  1. 衛生設施:所有公私立學校必須提供男女分開的廁所,並時刻配備充足的水與肥皂,且需確保隱私及考慮殘障學生的可及性 。

  2. 免費月經用品:所有學校須向所有 6 至 12 年級的女學生免費提供生物可分解衛生巾,且須確保可隨時被簡單獲得。

  3. 廢棄物處理:學校必須建立符合環境標準的衛生巾處理機制,包括每個廁格都必須時刻放置乾淨的有蓋垃圾桶。

  4. 月經衛生管理空間(Menstrual Hygiene Management corners):校內應設有專門空間,存放替換內褲、校裙等備用衣物與制服,以應對突發的需要 。

  5. 意識提升與課程:國家及邦內的教育研究及訓練院須將月經和青春期等知識和納入正規課程,並對包含男性在內的全體教師進行教育,以支援來經學生及消除污名化 。指定的兒童支援熱線及衛生巾的資訊亦需被廣泛傳播。

除此以外,法院更下令地區教育官員(DEO)須每年進行檢查,並收集學生的匿名反饋,同時由由國家兒童權利保護委員會(the National Commission for Protection of Child Rights)監督各州實施情況 。

誠如判詞開首法官所引用的名言:

"A period should end a sentence – not a girl's education."-Melissa Berton

月經不應成為女童受教育的障礙。月經貧窮與月經權益已日漸成為各國關注的議題,影響亦不只女童教育,期望本地能盡快開展有關月經貧窮以及需要的研究,系統地回應來經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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